【我为群众办实事】“小额清积”专项行动,泉港法院再掀执行风暴
为提升群众满意度,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1月4日清晨,泉港法院执行局干警集结完毕,兵分三路奔赴辖区各镇街道,以雷霆之势打响“小案快执”专项执行行动的第一枪。
此次行动主要针对执行标的额5万元以下的案件,对有明显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或者拒不配合法院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拘传、拘留、失信曝光等强制执行措施。
原告林某琴与被告张某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生效判决确认,由张某妹偿还林某琴借款5万元。但几经催讨,张某妹始终拒不履行偿还义务。
该案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林某琴向执行法官提供财产线索——被执行人所在村涉及征地拆迁,将有相应补偿款到位。于是,执行法官立即前往相关征迁指挥部调查,发现房票及征迁补偿款均已被张某妹领走。
此次行动现场,执行法官突击到被执行人张某妹家中,依法将其拘传到院。最终,该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张某妹将上述执行款履行完毕。鉴于被执行人和解态度诚恳,且当场履行还款义务,我院未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原告陈某羽与被告泉港某纸品厂及其经营者沈某珍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协议内容为沈某珍分期支付陈某羽停工留薪、伤残补偿金等款项合计6万元,并由法院出具调解书。案件生效后,被告未按调解协议按期足额履行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陈某羽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阶段,执行法官调查发现,被执行人泉港某纸品厂(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已经由沈某珍变更登记到其儿子沈某峰名下,且变更登记时间是在法院民事调解书出具之后。本次行动,执行法官依法拘传沈某峰到院,经释法明理,沈某峰最终将剩余工伤款13300元当场履行完毕。
“法官,这是所有欠款,请你们将失信大头贴撤掉吧,太丢人了!”4日上午,被执行人吴某飞主动联系执行法官,将尚欠款项一次性履行完毕。
被执行人吴某飞因急用钱向朋友陈某强借款18500元,到约定还款日期后,吴某飞却以各种借口推脱。陈某强遂将其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吴某飞同意分期偿还陈某强本金、利息、代理费等合计21400元。但案件生效后,吴某飞始终未能按期履行,陈某强遂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此次行动中,执行干警来到吴某飞家中,但未见其本人。执行干警便将事先准备好的“失信大头贴”张贴在吴某飞居住地周围,通过左邻右舍的“围观”,给其造成舆论压力。
随后,吴某飞陆续接到朋友打来的询问电话,羞愧不已,于是便主动联系法官缴纳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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